外资并购中中国企业的风险与规避-深圳股权律师

  • A+
所属分类:公司收购并购
摘要

  近几年,国外安防行业的巨头大举通过并购的方式扩大其中国市场的规模,从法国罗格朗收购TCL智能楼宇事业部到英格索兰控股博康系统,一个又一个国内知名的企业被跨国巨头收入囊中。在这样的态势下,我国的企业如何应对外资并购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我国的安防行业在外资咄咄逼人的攻城略地中如何保证健康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与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   外资并购的模式   进入新千年之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逐步成为我国引进外资的新兴方式。2003年,为更好的规范与管理此类商业行为,以当时的对外经贸部为牵头,联合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进而也成为我国在该领域最为重要的部门规章,随着我国商业环境的变化,相关的部门不断的对该规定进行修订与完善。2009年6月,为保证该规定与新近制定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规相一致,商务部发布了最新的修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再次明确了与外资并购相关事宜的管理原则与管理方式。   对于外资并购的概念和模式,规定中有明确的定义和说明。所谓外资并购即是外国投资者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所发生的商业行为。由此也可见:外资并购的主要模式是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其中,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外资并购的目的  在分析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风险所在之前,笔者认为首先有必要理解,外资企业在我国进行企业并购的初衷与目的。只有在明晰其并购的目的与指向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对风险加以合理的分析与判断。   近一段时间,在北京奥运、“维稳”压力等大量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我国的安防行业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国内市场需求的迅速增加,吸引了大量海外企业涌入中国的寻求新的发展。而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更是使众多海外企业不断调整中国区业务的战略,加强本区域的资源投入。纵观全球安防行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如今安防行业的供应商,正逐步实现由产品制造商向系统集成服务商的模式转变,市场的竞争关键也逐步体现安防系统的整体实施能力方面。因而,为不断丰富自身的产品线,全球各大安防生产企业,借住资本的力量,通过兼并的方式,迅速的实现产品序列的丰富,以实现自身的整体服务能力。   正因如此,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外资对本土安防企业的并购,首先是因为其在全球领域完善自身产业链的综合考虑。其次,则是大量的外资企业为开拓中国市场所实施的本土化战略的结果,希望通过收购本土企业的产品产能、人才、渠道等多方面资源,来实现迅速的在中国市场赢得相应的行业地位。   作为被并购者在并购的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并购的过程方面,虽然不同的并购案的实际情况不同,但是外资并购无外乎主要包括以下的各个阶段:  1、发出并购意向书;  2、核查资料,实施尽职调查;  3、商务谈判;  4、确认并购,明确方式、细节等;  5、签订并购合同;  6、监管部门审批;  7、并购整合等几个核心环节。在并购过程中,需要注意各个阶段的把控,全方位的进行细节的掌控,规避相应的风险,以保证并购的顺利、有效实施。   1、发出并购意向书:并购方向被并购方发出并购意向书。在意向书中,具体说明并购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表等并购相关的基本情况。通过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文本材料,正式启动并购程序。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一些并购案,并不发出并购意向书,而是通过直接的人员接触、口头商谈,启动并购程序。在这一阶段,主要的风险即是前期双方在接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双方如何就并购方案形成初步的共识,以便正式开启并购的全部程序。

  近几年,国外安防行业的巨头大举通过并购的方式扩大其中国市场的规模,从法国罗格朗收购TCL智能楼宇事业部到英格索兰控股博康系统,一个又一个国内知名的企业被跨国巨头收入囊中。在这样的态势下,我国的企业如何应对外资并购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我国的安防行业在外资咄咄逼人的攻城略地中如何保证健康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与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   外资并购的模式   进入新千年之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逐步成为我国引进外资的新兴方式。2003年,为更好的规范与管理此类商业行为,以当时的对外经贸部为牵头,联合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进而也成为我国在该领域最为重要的部门规章,随着我国商业环境的变化,相关的部门不断的对该规定进行修订与完善。2009年6月,为保证该规定与新近制定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规相一致,商务部发布了最新的修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再次明确了与外资并购相关事宜的管理原则与管理方式。   对于外资并购的概念和模式,规定中有明确的定义和说明。所谓外资并购即是外国投资者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所发生的商业行为。由此也可见:外资并购的主要模式是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其中,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外资并购的目的  在分析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风险所在之前,笔者认为首先有必要理解,外资企业在我国进行企业并购的初衷与目的。只有在明晰其并购的目的与指向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对风险加以合理的分析与判断。   近一段时间,在北京奥运、“维稳”压力等大量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我国的安防行业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国内市场需求的迅速增加,吸引了大量海外企业涌入中国的寻求新的发展。而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更是使众多海外企业不断调整中国区业务的战略,加强本区域的资源投入。纵观全球安防行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如今安防行业的供应商,正逐步实现由产品制造商向系统集成服务商的模式转变,市场的竞争关键也逐步体现安防系统的整体实施能力方面。因而,为不断丰富自身的产品线,全球各大安防生产企业,借住资本的力量,通过兼并的方式,迅速的实现产品序列的丰富,以实现自身的整体服务能力。   正因如此,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外资对本土安防企业的并购,首先是因为其在全球领域完善自身产业链的综合考虑。其次,则是大量的外资企业为开拓中国市场所实施的本土化战略的结果,希望通过收购本土企业的产品产能、人才、渠道等多方面资源,来实现迅速的在中国市场赢得相应的行业地位。   作为被并购者在并购的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并购的过程方面,虽然不同的并购案的实际情况不同,但是外资并购无外乎主要包括以下的各个阶段:  1、发出并购意向书;  2、核查资料,实施尽职调查;  3、商务谈判;  4、确认并购,明确方式、细节等;  5、签订并购合同;  6、监管部门审批;  7、并购整合等几个核心环节。在并购过程中,需要注意各个阶段的把控,全方位的进行细节的掌控,规避相应的风险,以保证并购的顺利、有效实施。   1、发出并购意向书:并购方向被并购方发出并购意向书。在意向书中,具体说明并购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表等并购相关的基本情况。通过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文本材料,正式启动并购程序。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一些并购案,并不发出并购意向书,而是通过直接的人员接触、口头商谈,启动并购程序。在这一阶段,主要的风险即是前期双方在接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双方如何就并购方案形成初步的共识,以便正式开启并购的全部程序。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weinxin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weinxin
深圳股权律师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