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受理事由-深圳股权律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03月06日 股东出资 7 次浏览 发表评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