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股东退出机制
深圳股权转让涉及的核心税费种类
在深圳进行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可能的企业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是个人转让股权时最主要的税负,印花税则是双方均需缴纳的法定税种。企业所得税则主要针对企业法人作为转让方的情况。
-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所得收益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印花税: 股权转让书据(合同)的立据双方,均需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 企业所得税: 若转让方为企业,其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或适用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计税基础: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主要税费的计算方式详解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原值 - 合理费用) × 20%。
- 股权转让收入: 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各种形式的经济利益,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 股权原值: 指取得股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对于通过增资、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股权,原值的确定有具体规定。
- 合理费用: 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如印花税、中介服务费等。
若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可能依法核定股权原值及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 × 0.05%。
转让方和受让方均需就同一份合同各自全额计算并缴纳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成本 - 相关税费) × 适用税率。
股权成本为企业取得该项股权所发生的支出。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法律与政策依据
深圳股权转让的税费征收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具体执行中需以税务机关的最新解释和操作指引为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的相关征管通知和操作指引。
鉴于税收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在交易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税务顾问,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法规信息。
实务操作建议与材料准备
为确保股权转让税务合规,降低涉税风险,建议遵循以下步骤:
- 前期税务测算与规划: 在签订正式协议前,由财务人员或税务顾问根据拟议的交易价格、股权原值等,初步测算各项税费,评估交易成本。
- 准备完整的计税资料: 务必整理并妥善保管好证明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 出资证明、银行转账记录
-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 历次股权变更的协议及完税证明
- 与本次转让相关的中介服务合同及发票
- 及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转让方应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次月15日内,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企业转让方则按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的规定执行。
- 完成税务与工商变更衔接: 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征税、免税证明。
- 留存全套档案: 将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凭证、完税证明、工商变更文件等全套资料归档,以备后续核查。
延伸阅读
相关法条
延伸阅读
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
股权转让涉税事项专业性强且政策细节复杂,实践中存在诸多风险点:
- 核定征税风险: 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无法提供股权原值凭证,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转让收入或原值,可能导致税负增加。
- 滞纳金与罚款风险: 未按期申报纳税,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以及可能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关联交易定价风险: 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若定价不公允,可能被税务机关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 政策变动风险: 税收法规和地方执行口径可能发生变化,需持续关注。
免责声明: 本文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税务建议。股权转让涉税情况因个案而异,具体税务处理请务必咨询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士,并以主管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为准。作者及发布平台不对依据本文内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 我的微信公众号
- 我的微信公众号扫一扫
-



